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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来乐®
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通用名称: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商品名称:普来乐

英文名称:Pemetrexed Disodium for Injection

汉语拼音:Zhusheyong Peimeiqusaierna

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商品名称:普来乐
英文名称:Pemetrexed Disodium for Injection
汉语拼音:Zhusheyong Peimeiqusai' erna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培美曲塞二钠。
化学名称:N-{4-[2-(2-氨基-4,7-二氢-4 氧-1H-吡咯并[2,3-d]嘧啶-5-基)乙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二钠二倍半水合物。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0H19N5Na2O6·2½H2O
分子量:516.41
辅料:甘露醇、盐酸、氢氧化钠。
【性状】本品为类白色至类白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适应症】非小细胞肺癌

本品联合信迪利单抗和铂类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

本品联合帕博利珠单抗和铂类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

本品与顺铂联合,适用于局部晚期或者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化疗。

本品单药适用于经 4 个周期以铂类为基础的一线化疗后未出现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的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维持治疗。

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接受一线化疗后出现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患者的治疗。

不推荐本品在以组织学为鳞状细胞癌为主的患者中使用。

恶性胸膜间皮瘤

本品联合顺铂用于治疗无法手术的恶性胸膜间皮瘤。

【规格】0.2 g(以培美曲塞计)。
【用法用量】

本品必须在有抗肿瘤化疗应用经验的合格医师的指导下使用。本品只能用于静脉输注。

其溶液的配制必须按照“静脉输注溶液的配制”的说明进行。

本品与信迪利单抗和铂类联用:
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 500mg/m2 体表面积(BSA),静脉输注 10 分钟以上。每 21 天为一周期,在每周期的第 1 天给药。信迪利单抗给药后、卡铂或顺铂化疗前给予培美曲塞,共四个周期。完成含铂治疗后,给予培美曲塞联合或不联合信迪利单抗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毒性不可耐受。请参阅信迪利单抗和卡铂或顺铂的完整说明书信息。
本品与帕博利珠单抗和铂类联用:
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 500mg/m2 体表面积(BSA),静脉输注 10 分钟以上。每 21 天为一周期,在每周期的第 1 天给药。帕博利珠单抗给药后、卡铂或顺铂化疗前给予培美曲塞,共四个周期。完成含铂治疗后,给予培美曲塞联合或不联合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毒性不可耐受。请参阅帕博利珠单抗和卡铂或顺铂的完整说明书信息。
本品与顺铂联用:
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和恶性胸膜间皮瘤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 500mg/m2 体表面积(BSA),静脉输注 10 分钟以上。每 21 天为一周期,在每周期的第 1 天给药。顺铂的推荐剂量为 75mg/m2 BSA,静脉输注时间应超过 2小时,应在 21 天周期的第 1 天培美曲塞给药结束约 30 分钟后再给予顺铂。接受顺铂治疗之前和/之后必须接受充分的止吐和适宜的水化治疗(具体给药建议可参见顺铂说明书)。
本品单独用药:
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对于既往接受过化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 500mg/m2 BSA,静脉输注10 分钟以上。每 21 天为一周期,在每周期的第 1 天给药。
预防毒性用药
补充维生素
为了减轻毒性,必须指导接受培美曲塞治疗的患者每日口服叶酸制剂或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350~1000μg)。在首次培美曲塞给药前 7 天中,至少有 5 天每日必须口服一次叶酸而且在整个治疗过程中直至培美曲塞末次给药后 21 天应继续口服叶酸。在培美曲塞首次给药前一周中,患者还必须接受一次维生素 B121000μg)肌肉注射,此后每 3 个周期注射一次。在以后的维生素 B12注射时,可以与培美曲塞安排在同一天。
补充皮质类固醇
地塞米松(或同类药物)预服给药可以降低皮肤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在培美曲塞给
药前一天、给药当天和给药后一天进行地塞米松 4mg 每日两次口服给药(见【注意事项】)。
实验室监测和剂量调整的建议
监测
所有接受培美曲塞的患者均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检查,包括白细胞分类计数(WCC)和血小板计数。每次化疗给药前应进行定期的生化检查,以评估肾功能和肝功能。只有当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00 个细胞/mm3、血小板计数≥100,000 个细胞/mm3,肌酐清除≥45mL/min,总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碱性磷酸酶(AP)、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SGO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SGPT≤3 倍正常值上限时,患者才能开始下一个周期的治疗。如果肿瘤累及肝脏,碱性磷酸酶、AST ALT≤5 倍正常值上限是可接受的(见【注意事项】)。
剂量调整
在下一个治疗周期开始时,需根据既往治疗周期血细胞最低计数和最严重的非血液学毒性进行剂量调整。为了获得充分的恢复时间,可以延迟治疗。待恢复后,应根据表 1-3 中的指南对患者再次治疗,表 1-3 中的指南适用于培美曲塞单药治疗或与顺铂联合时的剂量调整。顺铂、卡铂、帕博利珠单抗或信迪利单抗剂量调整请参见各药品的说明书信息。

如果患者发生3 级的非血液学毒性(不包括神经毒性),应暂停培美曲塞治疗,直至恢复到治疗前水平或低于治疗前水平。应按照表 2 的要求恢复治疗。
停药建议
如果患者经历 2 次减量后,再次发生了任何血液学或非血液学 3 4 级毒性,应终止培美曲塞治疗,如果发生了 3 4 级神经毒性,应立即停止治疗。
肾损害的患者
培美曲塞主要是以原药形式通过肾脏排泄消除。在临床试验中,除对所有患者给予的剂量调整建议外,肌酐清除率≥45mL/min 的患者不需要额外剂量调整。肌酐清除率低于 45mL/min
的患者使用培美曲塞治疗的数据不足,因此不推荐这类患者使用培美曲塞(见【药代动力学】)。
根据标准CockcroftGault公式(见下面)计算肌酐清除率,如果患者的肌酐清除率<45mL/min不推荐培美曲塞给药。
肝损害的患者
没有发现 ASTSGOT)、ALTSGPT)或总胆红素与培美曲塞药代动力学之间的关系。对肝损害的患者,例如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和/或转氨酶>3.0 倍正常值上限(不存在肝脏转移)或>5.0 倍正常值上限(存在肝脏转移)的患者,未进行特别的研究。
配药及给药注意事项
如同其它有潜在毒性的抗癌药物,应谨慎处理和配制培美曲塞溶液。建议带手套。如果培美曲塞溶液与皮肤接触,立即使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皮肤。如果粘膜接触了培美曲塞,用清水彻底冲洗。
培美曲塞不是起疱剂。对培美曲塞外渗无特别解毒剂。到目前为止鲜有培美曲塞严重外渗的报告。培美曲塞外渗处理可按照当地对非起疱剂外渗处理的常规方法进行。
静脉输注溶液的配制
1. 应无菌操作进行重新溶解和进一步稀释培美曲塞配制静脉输注溶液。
2. 计算培美曲塞用药剂量及用药瓶数。每瓶含一定量的过量培美曲塞以保证抽取量达到标示量。
3. 每瓶 0.2g 培美曲塞用 8mL 不含防腐剂的 9mg/mL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成浓度为25mg/mL 的培美曲塞溶液。轻轻旋转药瓶直至粉末完全溶解。所得的溶液澄清,颜色为无色至黄色或黄绿色都是正常的。重新溶解溶液的 pH 值为 6.6-7.8且溶液需要进一步稀释
4. 重新溶解的培美曲塞溶液必须用不含防腐剂的 9mg/mL0.9%)氯化钠注射液进一步稀释至 100mL,静脉输注 10 分钟以上。
5. 按上述要求配制的培美曲塞溶液适用于聚氯乙烯(PVC)和聚烯烃内里的给药装置和输液袋。
6. 静脉输注前必须观察药液有无颗粒物及颜色变化;如果观察到颗粒物,不能输注。
7. 培美曲塞溶液仅供一次使用。未使用的药品或废弃材料必须按照当地要求进行处理。
重新溶解和输注溶液
按照规定方法配制的培美曲塞重新溶解和输注溶液不含抗菌防腐剂。在冷藏温度下,培美曲塞重新溶解和输注溶液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可在 24 小时内保持稳定。从微生物生长角度考虑应立即使用。如果没有立即使用,使用者应对使用前的储存时间和条件负责:2°C-8°C条件下不超过 24 小时。
不相容性
在静脉输注前,仅推荐使用 0.9%的氯化钠注射液(无防腐剂)用于重新溶解及静脉输注前的进一步稀释。培美曲塞与含钙稀释剂物理性质不相容,包括乳酸林格氏注射液和林格氏注射液,因此不应使用这些溶液。因缺少与其它药物的相容性研究,培美曲塞不可与其它药物混合使用。